第四十五章 拉市局去,给他们开开眼!(1 / 5)

作品:《谢邀,人在看守所,刚成嫌疑人

有人禁止猩猩不能玩耍吗?

有人禁止猩猩不能卖吗?

有人禁止它卖人类服务吗?

没有。

而没有禁止,现实又不被接纳的,被称为灰色地带。

这是没办法管理,但又被人类的道德所不齿的地方,没人奈何的了。

再加上个人癖好,这种比较私密的事情,更没人会管了。

所以法庭大概也判不了什么。

但是......

一起案子,能犯的法,可不止一个!

“故意传播传染性疾病!”

徐驹边将钱收回口袋,边对自己的金主说道。

针对于没有人权的猩猩,法官不会罚太重。

但对于那些有不小概率患有重症传染性疾病,且拥有人权的瓢虫,那该怎么罚,就怎么罚了。

“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

“这哥们应该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,也就这一条罪责能罚他。”

“提醒一下法官,差不多,他得在里面蹲个两三年。”

故意传播传染性疾病,这是被写进法律的。

一般犯这个罪的,都是得了必死的疾病,然后反社会人格出现,开始报复无辜人群。

比如在共享单车扎个针,上面涂着自己的血液。

又或是,拿着针管,潜伏进幼儿园,对着孩子一阵扎。

这法说实话也奈何不了这种人,毕竟,本身就要病死,法律的作用也不过是让他们早死一点。

法有两类人管不了,一是老人,二便是得了绝症的人。

当然,还有第三人,只不过还是有一定管理权的,那就是小孩。

真正管的是那些本身没病,还要搞事情的!

比如这起案子。

“三年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