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百四十二章 砍什么头,砍脚啊!(3 / 4)

作品:《怪猎:猎人的笔记

如果从这方面考虑,瞄准头部与胸部攻击是最有效的,但很多时候肉质并不是唯一考量。

看这小房子大的脑袋,这肌肉堆叠的胸口,挨个七八下真蓄力斩一点问题都没有,还不如砍脚趾脚踝。

兽龙种的后足,是它们行走与保持身体平衡的唯一肢体,后足若是断了,那胜局也就基本锁定了。

当年在冻土狩猎那头同样饿疯了的恐暴龙时,最后就是靠砍脚赢的。

见戈登涉入溪水,走向恐暴龙的足部,剑术大师微笑了笑,“接下来就交给你们,我们就不在这儿多停留了,不吉利。”

说着,老猎人朝伊芙琳与玛卡挥了挥手,三人撤出猎场,回往营地。

戈登则是边走边往嘴里倒着药剂,鬼人药,强走药,撒把鬼人粉尘,再丢颗鬼人药丸。

这种时候没必要省。

药剂迅速起效,感受着体内沸腾的气血,戈登用力一咬舌尖,激活【赫耀】的龙气活性状态。

虽然龙气活性的效果在新大陆有所削弱,但总还是有作用的。

外物的准备全部完成,戈登横挥大剑,开启兽魂附身,浑身血色斗气汹涌燃烧,他站到恐暴龙腿边,扛起大剑开始蓄力。

(为什么不蹲小爆桶?)

稍远处的哈雅塔与安希尔,也纷纷服下药剂,弩弹上膛,做好了准备。

真蓄力斩!

戈登低吼着挥斩下碑文大剑,碑文大剑精准命中恐暴龙的脚踝关节,这里有道尚未完全愈合的伤口,似乎是剑术大师留下的。

锋锐至极的金黄剑刃轻而易举地撕开血肉,深入其中,然而恐暴龙足部的骨骼密度实在惊人。

剑刃最终卡在了踝部关节骨缝当中,未能把关节卸开。

戈登咋了咋舌,倒也不意外,这要一剑就能把恐暴龙的一只脚卸下来,未免也太轻松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