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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章 刺杀通知(2 / 3)

作品:《木香花

我躲在屋檐上,揭开一块屋瓦,静静的观察。

书房内,金义山庄的庄主严华背着手,紧皱眉头的看着桌上的一封用红笔写的信:

金义山庄庄主严华,私自占有、使用烟云涧圣物。

伏月初一,将取其性命。

辰天宇

刺杀告知书上的署名是辰天宇,是排行老二、辰天灵的弟弟。这样看来,黑衣假面人自称是辰天灵并不是出于巧合,那么只有两种可能:要么,他们真的是辰天灵和辰天宇兄弟本人;要么,他们只是借用这两个名字,借用烟云涧的名号再掀风雨。

“爹。”随着开门声,一个面目清秀的年轻人走了进来。

这人的长相,我是第一次见,却又不像是第一次见。他的身形我有印象,因为他正是我们在官道上遇到过的金义山庄的公子严柯。

“还没有发现异常?”严华问道。他抬头望向窗外的天空,石城不常下雨,此时却有一片乌云飘到金义山庄的上方。

“是的,爹,庄内暂时没有异常。”

严华叹了口气,关上窗户,走到书桌后坐下。

严柯的表情极其轻松,他笑道:“会不会是有人故意跟咱们开了个玩笑?”

“胡闹!这种事情也能开玩笑!”从严华的神情中可以看出,他自己也心存侥幸,但他还是瞪了严柯一眼。

严华正欲开口责骂严柯,外面突然响起脚步声,不急不慢的朝书房走来。

父子对视了一眼,严柯傻愣着,张着嘴准备说什么,严华伸出手示意他不要出声,并让其来到自己的身后,躲到屏风的后面。

严华重新整理好衣服,深吸了口气,端正的坐在椅子上。

“砰”的一声,门被推开。

进来的是一位中等身高的女子,身着红底白花的长袍。这女子本身就长得明艳,此时她的脸上又画着鲜艳的胭脂,所以整张脸看起来异常妖艳,非常人能比。如果这世间存在妖魔鬼怪,她现在的样子,就是妖女。

我认识她,她是在柳州林城的潘家别院,假扮雁儿的白云。白云擅长使用长鞭,她还有一位个子稍高些的孪生姐姐,叫做白水,精通剑术。

严华的脸上明显是吃惊的表情,或许他没想到辰天宇竟然是一位女子,妖艳的女子。

一阵铜铃般的笑声后,白云轻蔑的看向严华,同时还不停的玩弄着自己同样艳美的指甲,她说:“我还以为严庄主会在山庄入口领众人迎接我,却不想,严庄主悄悄坐在这里沉思呢。哈哈,哈哈。”

严华的眼中出现恼怒,他容不得对方的无礼举止。

“姑娘是辰天宇?”他压住怒火,问道。

白云抬眼,不屑的看看严华,微皱了皱眉头,脸上又浮现那轻蔑的笑容:“怎么,您拿了烟云涧的圣物,居然还不知道辰大人是谁?”

严华咬住牙,努力耐住性子,辩解说:“我经手的物品有许多,但却从不知道烟云涧的圣物是何物。”

“听说严庄主曾经腿脚很不方便,每日行走不能超过百步。不知道后来是得了什么法子,竟然能够和平常人一样行走?”白云的脸上浮起笑容,问道。

严华浑身一颤,像是被戳中痛处。他试图解释,却最终缄默不言。

“要是光明正大的法子还好,只是有些办法太阴毒,损人也损己,我们辰大人都不会这么做。”白云话中有话,句句直指严华不为人知的行径。

“姑娘是一个人?”严华忽抬起头,问道。

“哈哈,哈哈。”

白云笑着,将视线偏向窗户,说道:“对付你这种鼠辈,我一个人足矣,又何必浪费别人的体力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