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7章 闹鬼(2 / 2)
作品:《谪仙》李朝歌和闺阁女子不同,并没有闺名不能泄露给丈夫之外的人之类忌讳,但是安定公主的大名天下皆知,现在时机未到,她多少要避讳些:“现在还不能说。”
白千鹤挑眉,识趣地没有再问下去。他忽然凑近了,问起另一个感兴趣的问题:“妹子,那只黑色的怪物,你真把它杀了?”
“没杀。”李朝歌说,“妖物也是命,没作孽前不能杀。我只是把它打成重伤,回去养一养,应该还能活。只不过,以后它只能当狗了。”
白千鹤倒抽一口凉气。简简单单一句话,蕴含的信息量非常可怕。他自认闯荡江湖,见多识广,可是见了那只黑狗妖还是吓得腿软。而面前这位看起来美丽无害的小姑娘,竟然能将其打成重伤。
真人不露相,会咬人的狗不叫,古人诚不欺我。
其实后面白千鹤冷静下来,也想通关节了。那只黑漆漆的怪物皮毛坚硬,刀枪不入,而李朝歌一箭就能把怪物射晕。她能射伤怪物,自然也能杀了它。
普通凡人的兵器如何伤得了妖怪,那个时候白千鹤就该想到,李朝歌不是寻常人。
隐居深山,不通世事,容貌美丽,年纪也小的惊人。这多半,是某位修道大能的入室弟子吧。
如今天下百花齐放,道佛盛行,有修习武功强身健体的,也有修仙问道追求长生的,总体而言,大家互不干涉,道凡不交,江湖人士跟和尚道士各自画好地盘,彼此井水不犯河水。白千鹤以前也对尼姑道士敬而远之,但是这位小姑娘是个例外。
白千鹤看人的本事多少还有,他总觉得面前这位是个人物,而且,他看不透此人。如此,他更好奇了。
白千鹤含笑打量李朝歌,吊儿郎当问:“小妹妹,接下来你打算去哪里?”
李朝歌吃饭速度极快,说话的功夫,她已经吃的差不多了。她将筷子并排放在桌上,用帕子擦干净嘴,才说:“东都。”
“呦,洛阳啊!”白千鹤注意到李朝歌的动作,唇边的笑意越发意味深长,“洛阳离剑南可不近。小妹妹一个人,敢上路吗?”
“有什么不敢。”李朝歌说着站起来,握着剑对白千鹤抱拳,说,“你请我一顿饭,我也放你一条生路。告辞。”
白千鹤不由挑眉,放他一条生路?小姑娘好大的口气!白千鹤纵横江湖数十年,江南首富的金库摸过,大理寺的牢狱探过,皇家禁苑也进过几次。便是皇家第一高手,也不敢在白千鹤面前说这种话。
白千鹤没有说话,含笑看着李朝歌离开。她明明才十五六岁,可是丝毫没有这个年纪的少女的活泼,抱着剑走在街上,很快就消失不见了。白千鹤摸了摸下巴,颇觉有趣。
不知为何,他总觉得要不了多久,他们就会再见面。
事实确实如此。李朝歌走出南林镇后,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。
她总不能走着去洛阳,可如果置办坐骑,她又没钱。
李朝歌已经太多年没有操心过钱财了,以致于刚才她都没想到,赶路也是要花钱的。
李朝歌苦恼了一会,一抬头,看到镇子门口贴着一张通缉令,通缉江洋大盗白千鹤,赏金一万钱。
最下面盖着大理寺的章。
李朝歌想了想,觉得可以。虽然前世镇妖司和大理寺一直是竞争关系,可是偶尔挣一挣对家的钱,也不算自降身价。
李朝歌很快拿定主意,愉快地回去捉通缉犯。白千鹤在酒楼上自饮自酌,一杯酒都没有喝完,就发现李朝歌去而复返。
白千鹤惊讶,问:“小妹妹,你怎么回来了?莫非遇到了坏人?”
“不是。”李朝歌说得好好的,忽然毫无预兆地举起剑,将白千鹤一把押下,“我是回来捉坏人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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