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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2章 秋后(1 / 2)

作品:《谪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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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知道。”李朝歌平静地喝了口茶,轻声道,“要不然,你活不到现在。”

白千鹤一时无语,但又知道李朝歌并没有夸大其词。他要是敢动不正色的心思,都不需要施行,刚起意就被李朝歌一刀了结了。

白千鹤见两人没有误会,可以心平气和地谈话,便自己找地方坐下,随便挑了个橘子剥开:“你知道?”

“我当然知道。”李朝歌淡淡瞭了他一眼,“我若不知,为何要来东都?”

白千鹤剥开黄澄澄的皮,随便丢了一瓣到嘴里。有点意外,但是回头想想,也在情理之中。

他先前询问李朝歌姓名时,李朝歌不肯告知,想来就因为她是公主吧。她和身上衣着格格不入的用餐礼仪,对朝廷机构非一般的了解,以及看到皇帝皇后时奇怪的表现,现在都有了解释。

白千鹤三下五除二将橘子吃完,拍了拍手,问:“你真的是?”

“显然。”李朝歌放下茶盏,低头整理袖子。即便前世穿过许多次,再换上时,她依然觉得襦裙不方便极了。她一边和过分宽大的袖口斗争,一边平淡道:“我若不是,以天后那样精明的性格,会允许我侵占她女儿的位置?”

也是。白千鹤东西吃完了,话也问完了,再没有什么留下的理由。白千鹤站起身,抱拳道:“我白千鹤纵横江湖十载,见过许多英雄,也见过无数宵小。妹妹智勇双全,当得起少年英才这一句赞。能遇到妹妹是白千鹤之幸,但是,江湖人士不和官府打交道,妹妹既是朝廷中人,那我们就此别过。后会若有缘再见,只要妹妹还愿意和我们这些人来往,为兄亲自赔妹妹和未来驸马一顿喜酒。”

白千鹤说完,就要离开。李朝歌没有阻拦,在他出门的时候,突然问:“你替人跑腿偷东西,不过是为了钱财。若我能给你更多呢?”

白千鹤没有回头,轻轻笑了笑:“江湖和朝堂井水不犯河水。承蒙公主看得起,我一介小贼,不敢入公主的法眼。”

李朝歌点了点头,随意问:“江湖是什么,朝堂又是什么?”

这一句话把白千鹤问住了。他呆了片刻,道:“江湖就是江湖,朝堂自然是官府。”

“江湖行侠仗义,官府亦为民伸冤;江湖打打杀杀,朝堂之上,杀人不见血的战争亦无处不在。当江湖侠客,救得是一人,一物,一方百姓。唯有朝堂,才能救天下。”

白千鹤被说的笑了,他转身,看着李朝歌,挑眉问:“之前不知姑娘是公主,多有失敬。如今你如愿以偿,父母也认了,公主也当了,以你的武力,以后无论宫廷还是后宅,再没人能伤你。你已经得到一切,为什么还要留着我?你到底想做什么?”

对此,李朝歌只是轻轻一笑。她慢慢抬起眼睛,她眉眼如画,眼角飞扬上挑,颇带着一股艳劲儿,而眼睛里的光芒,却明耀灼目,悠悠不绝:“谁说,我要回归后宅了?”

她费尽心机当公主,竟然不是为了荣华富贵?白千鹤正要说什么,外面忽然传来走路的声音。白千鹤一凛,立刻要施展轻功离开。李朝歌冷冷瞥了他的位置一眼,毫不留情道:“回来,把你的橘子皮拿走。”

白千鹤跑都跑远了,又颠颠返回来,收起橘子皮继续跑。

白千鹤走后没多久,门外传来笃笃笃的叩门声。几个宫女站在外面,低声问:“公主,您在里面吗?”

李朝歌不紧不慢地把茶喝完,说:“我在。进来吧。”

宫女们推开门,低头对李朝歌行礼:“公主,天后请您过去。”

李朝歌知道她这边换完衣服,天后肯定很快就会来传她。李朝歌并不意外,她放下茶盏,起身道:“有劳,走吧。”

李朝歌出门,去见天后。前殿中,天后正在看一本册子,听到宫人禀报,天后合上册卷,抬起头笑道:“朝歌,你来了。”

天后先前看到李朝歌的脸,就知道她换一身衣服一定会极美,但即便早有准备,眼前的景象还是大大冲击到天后了。面前的女子青春年少,风华正茂,她眉眼如画,乌发雪肤,眼角下的泪痣若隐若现。柳叶眉加泪痣,这样的长相放在别的女子身上应当是极苦情、柔弱的,然而李朝歌眼角上勾,瞳仁极黑,她的气质又冷淡强势,瞬间显得明亮耀眼,美艳的咄咄逼人,连泪痣都变得杀气蓬勃。

天后目中生出赞叹之色。她再一次在心中感叹,她已经老了呀。

李氏有胡人血统,可是武家却是并州人氏,纯正的汉人。武家几个姊妹,清一色鹅蛋脸,柳叶眉,樱桃唇,观之温柔可亲,妩媚娇艳。也正是因此,天后才能从昭仪做到皇后,和皇帝育有两子两女,始终盛宠不衰。

她能走到今日的位置,自然是因为聪明的头脑和出色的政治能力,然而最开始得宠,却是靠了长相。

天后的几个子女中,太子李善、赵王李怀全部随了李家,连身体、性情也如他们的父亲一样,大病小病不断,特别容易疲惫。小女儿李常乐体质像天后,天生精力充沛,活泼健康,但长相却像姑姑,完全没有遗传到武家这边的特点。唯有李朝歌,是各方面都最像天后的。

天后越看越喜欢。一别十年,如今大女儿平安归来,天后也恨不得加倍补偿这些年缺失的母爱。她示意李朝歌坐到自己身边,握着李朝歌的手,轻声问:“刚才仓促,没来得及问你这些年的经历。这几年,你住在哪里,有没有受苦,有没有被人欺负?”

李朝歌不擅长处理感情关系,天后提问,她就认认真真地回答:“小时候的事我记不清了,听周老头说他六岁捡到了我,十二岁之前我们居住在屏山,后来遇到一些事情,他带着我搬到十里大山黑林村。习武难免要吃苦,但山里生活不便,危机四伏,吃苦是应该的,不肯吃苦才要丧命。被人欺负……这倒没有。”

李朝歌说的是实话。周老头从小秉行一个原则,被人欺负就是自己无用,练强了重新打回去,哭哭啼啼请家长出面,简直是绝世大孬种。李朝歌很小的时候被人嘲笑无父无母,后来她武力变强,谁敢惹她她就把谁揍成猪头,小时候的仇自己一一报了,也不算被人欺负。

天后听到这些话,心中又酸涩又感慨。李常乐和太子兄弟从小过得是什么日子,而李朝歌又过着什么日子。相较于洛阳公卿子弟,李朝歌完全生活在另一个世界。

天后记得李常乐八岁的时候不会写字,被夫子打了下手心,哭了三天三夜,皇帝、太子、赵王还有武家、裴家、长孙家,轮番送礼,千方百计哄李常乐开心,好容易让李常乐重新笑了出来。而李朝歌呢,能坦然地说出“吃苦是应该的,不肯吃苦才要丧命。”

天后心中叹息,她又问:“听说今日是你救了圣人。你为何力气这么大,能徒手扛住妖熊的攻击?”

“它不算什么厉害妖怪。”李朝歌语气十分不在意,说,“我们居住的小山村,外面怀绕着黑森林,背后靠着十里大山,家家户户都靠打猎为生,五岁小儿都可杀狼。剑南雾气重,山里多精怪,我从小跟着周老头进山,见过不少危险的妖怪,那个黑熊精只是力气大而已,算不得什么。”

天后再一次叹息。不过李朝歌的话她是信的,朔方之变时他们选择去剑南,本就是看重了那边倚仗天险,道法昌盛,有不少隐士大能。听李朝歌的话音,她被高人收养,还从小在一个与世隔绝、武道非凡的山村长大。村子里自己人可能察觉不出来,但是放到外面,恐怕各个都是绝顶高手。

五岁杀狼,这绝不是普通孩子能实现的。

天后试探问:“不知收养你的侠客和村庄在何处?他们收留了你,还庇佑你长大,合该赐下封赏。”

李朝歌摇头,说道:“周老头在我十四岁的时候就消失了。村子被山林围绕,黑森林是不毛之地,多年来少有人能活着出来。外面人进不去,而村子里有祖训,除非天罚否则不得离开故土。所以,赏赐恐怕送不到他们手里。”

天后本是随便问问,听到李朝歌的话,她知道这样的异人最难拉拢,便打消了招揽的念头。不过,天后倒注意到一些细节:“你非但会武功,还会杀妖?”

李朝歌细微颔首,诚实道:“不算会,勉强能杀而已。”

天后早就听侍从转述了后山的事,依侍从的描述,天后可不觉得李朝歌“勉强”。天后心中隐约生出一些念头,然而现在还太早了,天后温柔笑着,对李朝歌说:“有一技傍身是好事。我虽然心疼你吃苦,但是看到你能保护自己,放心去任何自己想去的地方,又觉得欣慰。女子天生势弱,离了后院和丈夫,什么都不是。但是你不一样,以后无论你嫁给谁,阿娘都不必担心驸马欺辱你。”

或许,反而要担心驸马被李朝歌欺辱。

李朝歌没有接话,可是神色十分认同。她就知道天后是不一样的,天下女子中,李朝歌唯独佩服天后。有些话李朝歌只愿意和天后说,也唯有天后,能理解李朝歌的想法。

剥离母亲身份,李朝歌是真的钦佩这个女人。李朝歌后来称帝是靠了武力,而天后称帝,每一个脚印每一次推进,都是靠自己的头脑和政治能力。

百年一明君,千年一武氏。李朝歌也不知道,如果她的母亲没有自己称帝,如果母亲没有迈出那一步,给她展示一个女子能够达到的高度,创造的风光,她还会不会生出入朝为官、自立为帝的想法。或许她的一生,也只是夫贵妻荣,相夫教子,和李常乐、裴楚月并没有区别。

天后打量着李朝歌,越看越觉得这个女儿给她的惊喜大。当年丢失后,天后本以为此生母女情分已断,谁知,十年后竟然还能再见。

天后给她整理一下臂弯的披帛,笑着问:“我记得你小时候最喜欢黄色,衣服要黄色的,连水果也只吃黄色的。今日怎么没穿黄色的那套?”

李朝歌拧眉,她小时候喜欢黄色?完全记不清了。李朝歌如实说:“我不记得了。如果母亲喜欢,我现在去换?”

“不用。”天后道,“我不过随便一提,哪儿还能让你去换衣服?唉,我只后悔这些年不知你下落,没能陪着你长大,连你如今的喜好都不知道了。”

李朝歌不知道该如何接话,她踌躇一会,试探地说:“我走失后,六岁前的记忆很多都模糊了,要不然不至于这么多年流落在外。但无论如何,我总是母亲的女儿。”

“也是。”天后很快看开,说,“你都十六岁了,喜好怎么可能和六岁时一模一样?没关系,以后我们相处的时间还长,慢慢再记就好了。”

李朝歌心生感动,她想起自己前世做的事情,越发愧疚。她正要说话,外面传来宫人的禀报声:“太子殿下至。赵王、广宁公主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