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六十五章:一天都闲不下来(4 / 5)
作品:《大明太师》大理寺卿邹俊提出了自己的意见:“有的呢只是小偷小摸,有的呢是打家劫舍,罪刑的榷定需要有一个明确的标准,另外,还有的只是轻刑,比如打架斗殴,只不过是拘押一年,若是直隶的犯人拘押一年,却要发配到很远的地方去挖矿,来回的脚程可能都要好几个月,这不是白白荒废了吗。”
“嗯对,邹寺卿这个问题提出的非常好。”
陈云甫点头:“轻型犯占据了咱大明罪犯的三成,对于这种轻型犯怎么处置,确实需要好好考量,就地使用能不能解决。”
“就地使用?”
“哪怕是直隶脚下、京畿周边,我们也可以专门为这些犯人建造可以使劳动创造价值的生产单位嘛。
瓷器厂、砖厂,再不行还有属于兵仗局、军器局的炼钢炉、锻钢厂,沿海地区有盐场和船厂,每个省无论是沿海省份还是河南这种中原省份,都各自有官府官营的事可以做。
以前呢,多都是雇佣民间工人,现在完全可以让这些轻型犯来充任,既节省了用工费的支出,也可以释放大量民间工人,转型去扩产。
比如以前的人手只可以支持两座锻钢厂,现在转成三座、四座。
一个熟练的工人大概需要两到三年时间就可以培养出来,一个出色的工头、匠师大概需要十年,那么,一个重刑犯通过十五年劳动改造后也可以成为一名极出色的匠师。
等他释放后,朝廷少了一个犯人,而国家多了一个出色的匠师,他可以改头换面,以一个普通百姓的身份靠这门手艺挣钱糊口,也可以去培养出更多技术工人。
这就是,循环的良性使用,顺道还解决了狱后复民的就业问题,而不是放归民间,地方官府还要担心这群人继续为非作歹。”
“那轻型犯呢,他们只有半年甚至一年的刑期,这么短暂的时间,很难让他们完全洗心革面,他们很可能会继续犯罪。”
“累犯加刑,同样判一年的,累犯判三年,再犯判五年甚至七年。”
大家伙都笑了出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