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零六章:普法之路任重道远(4 / 4)
作品:《大明太师》臣降低盗窃罪的刑罚,只是为了那些贼偷完钱之后就逃遁,而不是再去杀人、残害人。”
法律在这里是可以细分的,比如说盗贼窃取的是他人急等救命之钱,造成了严重后果如致他人死亡,这样的话就判死刑。
但陈云甫没有说,也没有这么去细分。
是他不想吗,不。
是这条细分的法律无法贴合大明的时代背景。
因其一点,科技环境的限制性。
这时代没有新闻、没有自媒体、没有便捷的沟通科技,老百姓都是文盲!
愚昧和落后是这个时代摘不下去的两顶帽子。
比如某县的盗贼偷了钱,因为这笔钱把失窃者害死了,盗贼被抓住判了死刑,那这个县后面的所有人企图去犯盗窃罪的时候只知道,盗窃是死罪。
他们不可能也永远不会知道,就在离着他们几百里的地方,一个盗贼因未造成严重后果只被判了三年徭役!
消息不流通啊,盗贼们没有手机,更不识字。
更别说天天能看到张三普法说案例。
官府宣传律法说的每一句话在他们耳朵里比听天书还晦涩难懂。
你只需要告诉他们,犯什么罪会死什么不会死就足够了。
教育需要慢慢来,普法是要跟着教育走的。
这条法律日后必然会细化,但那是日后。
陈云甫只希望,自己死之前能看到那一天,就此生无憾了。
(5/12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