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9章(2 / 5)

作品:《反派同窗他命带锦鲤

再往远些看,就是祎北城外的群山,一座座连绵起伏,沐浴在塞北的日光之下。

这里是与朝歌完全不同的地方,风里都夹杂着粗粝,男子强壮,女子妖娆。

“我之前就想,若是我出生在这里,会不会也像祎北的男子一样,皮肤黝黑,身强体壮。”牧杨有些懒洋洋的趴在栏杆上,“那才是男儿该有的样子。”

闻砚桐听闻,侧头看他。

风把牧杨的长发轻轻撩起,红丝与墨发交缠,衬的他眉眼愈发精致。

牧杨的肤色是这几人之中最白的一个,应当是遗传了牧渊。牧渊虽久经沙场,风吹日晒,但是脱去上衣依旧比大多数姑娘都白。

闻砚桐道,“这话不对。并非是那种看起来膀大腰粗的人才叫真正的男人。”

阳光透过他纷飞的发丝落在他的眉毛眼睛上,他微微眯眼,说道,“那你说什么样才是。”

“在我看来,真正的男子不是凭外貌上断定的。”闻砚桐微笑着道,“小侯爷受重伤时沉着冷静,傅子献遇刺时身手敏捷,五殿下面对计谋也应对自如,我们朝歌的男儿对看上去文弱,却能文能武,头脑聪明。”

牧杨听她一个个举例,皱眉问道,“那我呢?”

“你呀……”闻砚桐故意放慢了语气,笑道,“你有担当,有胆识,还会用左脚写字,最厉害了!”

牧杨听到如此直白的夸奖,有些不好意思的趴在栏杆上,将半边脸埋在衣袖中,嘿嘿笑了。

两人站在高处往下看,沉默了片刻,牧杨才说道,“虽然祎北的男儿比不上我们朝歌的男儿,但是这里的风景却是极好的。”

闻砚桐点头,“只是这里太阳太过强烈,这才待了多长时间,我就晒黑了。”

牧杨道,“我留在这里,也挺好。”

闻砚桐诧异的看他一眼,“瞎说什么呢!”

“这里虽比不上朝歌,但也没有那么差。”牧杨站直了身体,伸长手臂,一时间脸上,衣袖里,胸膛里都是风的暖意,“幸好这里的风大,我或许能乘着风飘回朝歌。”

闻砚桐意识到牧杨好似在说遗言,鼻子一酸,抬手给了他一拳,“少胡说!”

牧杨笑着看了她一眼,然后又将双手伸在面前,风卷起他的袖子,将手臂上的红斑露出来。牧杨盯着那些红斑,久久不言。

闻砚桐觉得他心里是有恐惧和不甘的,但仔细一看,牧杨竟是满眼的洒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