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二章:无言(1 / 2)
作品:《楚书,太祖皇帝本纪》洪州城西南区域,住着洪州超过半数的百姓,这里拥挤且贫弊,这里是洪州的平民区。
同到处都是酒肆青楼的东城不同,在这里,随处可见的只不过是堆积的生活垃圾,是污水横流的漕道,还有不时喝的酩酊大醉的汉子在随地小解。
同在一片阳光下,但西城和东城却仿佛两个世界一般。
骆永胜的老岳父温云亭就住在这个区域,这位老学究今日有一场饭局,就在家门口街角的狗肉铺子和自己打小长起来的老邻居、老朋友一道。
老哥俩喝的很开心,但到了这个岁数,聊天总是会不自然的聊起孩子。
“比不上温兄您啊,两个儿子都做了秀才,好生争气,姑娘要找了一个好姑爷,真真让人羡慕的狠呐。”
老友姓顾,与温云亭一般都是四十来岁,但看起来却显得年近六旬一般,满脸的褶皱也是干干巴巴,岁月在其脸上留下的痕迹过于重了一些。
生活的操劳让他的肩头一高一低,背也是驼着的。
老顾比不上温云亭,后者虽说只是个不入流的文学,但到底也是朝廷的官,月月有这朝廷俸禄可以吃,家里两个儿子也是秀才,父子三人都能有免税的特权,生存的压力自然是不大。
可怜老顾城外无田,几十年来都靠着在城里给人打短工,东家杀猪、西家盖房,时间就这么蹉跎着过到今日。
看到老顾的失落,温云亭虽满腹诗书却也不知道该如何宽慰,因为比起孩子来,他的两个儿子确实要比老顾家里那个争气的多。
老顾的儿子名叫有志,这个名字还是当年温云亭帮着起的,盼着孩子大了能有志气,有抱负,结果却是事与愿违,别说什么志气抱负了,孩子竟然成了洪州城里的青皮流氓,整日游手好闲,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。
如果不是几次犯的都是些邻里间的小事,大家伙照顾友邻之间的感情,早就报官了。
民不举官不究,这才让小混蛋到现在逍遥法外,也因此变得不知悔改、变本加厉。
要拿这顾有志跟自家两个儿子比,即使老顾是温云亭多年的老朋友,后者心里面也是颇多看不起。
君子不说假话,温云亭没法昧着良心同老顾说什么你家小子也不错,好好培养大有前途之类的虚伪客套,只能陪着老顾喝酒,把这个话题试图揭过去。
他倒是想揭,可老顾还把着。
“前几天,我家那个小混蛋又不知道抽的哪门子疯,说报名了一个什么成功学的班,就是你家姑爷搞出来的那个。
走前恬不知耻跟我说,他学了之后,就能取得如你家姑爷那般的成功,真是唉,眼高于顶,一点都不踏实。”
说起骆永胜,温云亭的脸色有些变幻。
按说自家姑爷眼下也身兼着官府的差事,论及职权来比温云亭这么个区区的文学不知道高到哪里去,又是洪州首富,走到哪里去说都人前有面,但温云亭却总是心里膈应。
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膈应什么,总之一见面,不,哪怕只是听到骆永胜的名字,他的一颗老心脏就莫名的不得劲,甚至有些慌。
弟兄两人又喝了一阵,老顾便有些醉了,温云亭便唤过小二结账,陪着摇摇晃晃的老顾回家。
到了老顾家门外一敲门,来开门的恰正是老顾的儿子顾有志。
“小兔崽子,你今晚还知道来家啊。”
见到自己儿子,一身酒气的老顾张口就骂:“还有,见到你温伯伯怎得不见礼,哑巴了不成。”
熟料顾有志瞥了一眼温云亭,嘀咕了一句:“一个区区的文学,整天弄得好像多大官似的。”
声音不大,但在这安静的晚上,足够传进两人耳朵眼里了,当时就把老顾惹恼,抬手就要打,结果顾有志早早就扭头回了屋,没给老顾发挥的机会。